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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规划建设领域传承与弘扬岭南文化的指导性意见

作者:网站编辑 浏览: 发表时间:2013-01-08 00:00:00 来源: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城乡规划建设领域传承与弘扬岭南文化的指导性意见

穗建技函[2012]22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12338”决策部署,推进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为引领,在广州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弘扬岭南***文化、大力促进生态城市理念与发展绿色建筑,繁荣创作,继承岭南文化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将广州建设成为展示城市形象的岭南“花城”、传承地域文脉的生态“水城”、体现生态低碳的都市“绿城”、岭南生态宜居城市、世界文化名城,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广州拥有2200多年的建城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要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作用,大力推动规划建设领域的创新发展,让所有文化资源焕发时代光彩。

(二)坚持立足本土与对接国际相结合。既要加强对岭南本土文化的研究,彰显本土文化魅力;又要充分吸收国际上***的规划建设理念,实现本土文化与国际文化的交流融合。要特别重视研究岭南城市与岭南建筑的精髓,寻求与当代生态文明、绿色建筑发展的契合点,促进岭南生态宜居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城市文化培育与城市空间发展相结合。应将城市与建筑空间作为城市文化精神和城市文化形象的重要载体。在做好岭南特色城市空间与建筑空间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弘扬开放、多元、包容的岭南文化精髓,打造具有丰富人文底蕴、多样化的城市空间和建筑形象,塑造多元文化共同繁荣、兼具活力魅力的岭南幸福家园。

(四)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创造宽松和谐的社会氛围,尊重社会公众对城市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调动社会力量,鼓励技术创新,引导全民参与弘扬岭南文化的城建事业。

二、主要目标

(一)近期目标:力争 5 年内初步打造以“花城、绿城、水城”为特色的岭南生态型城市,率先形成具有浓郁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挖掘、重塑承载岭南文化的城市记忆,加强对“一山一江一城”和八大保护主题区的保护,抓住“一区二城三中心”和六个重点功能区建设的机遇,建设一批展示岭南文化的代表性岭南建筑、园林精品,塑造新的城市名片。

(二)远期目标:2020 年,完成从实力到魅力的***提升,建成彰显岭南文化精神、突出岭南城市形象的“魅力广州”,大幅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成具有文化创新性和对外辐射力的世界文化名城。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凸显岭南文化的生态人文城市

1.创建岭南特色生态宜居城乡

保护“山、水、城、田、海”的岭南生态宜居城市自然格局,强化开敞空间与生态资源的刚性保护,严格执行城市发展“基本生态控制线”控制要求,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优化广州城市总体空间,构建“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城市,形成“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总体布局,成为与***中心城市目标相匹配的空间布局。

重点规划建设城市的“绿脉、山脉、水脉、城脉”,凸显“花城、绿城、水城”魅力。至2015年底前,新建16个岭南花园(市级 5 个,区、县级市 11 个),彰显广州岭南园林风格。规划形成“五核七片、二环十廊”的市域生态绿地结构,并在重点功能地区建设大型城市公园,充分利用自然山水、人文景观、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环境与景观品质,打造展示自然和谐的南国“绿城”。挖掘、保护与利用城市水文化,打造“珠江黄金岸线”,建设16个人工湖,整治包括荔枝湾涌、东濠涌在内的231条河涌,重现“云山珠水”、 “水秀花香”的岭南“水城”风貌。 (调整成花城、绿城、水城的顺序)

2.塑造多元开放的文化名城形象

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推进城市规划建设。按照新型城市化的发展要求,以文化促进城市经济增长方式和空间发展方式的转变,以人为主体,以城市为舞台,以文化为载体,以生活为依归,以打造“国际商贸中心”“文化创意之都”、“国际重大活动举办地”和“世界旅游目的地”为主攻方向,在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塑造富于活力个性的“魅力广州”。

精心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和实施,重点保护和修复“岭南文化中心地、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当代改革开放前沿地”特色的空间载体。深入挖掘、整合、擦亮广州艺术文化、华侨文化、海洋文化、商贸文化等文化名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文化旅游精品项目。计划至2015年底前,投入使用或建成重点文化设计项目12个,如广州新图书馆、南越王宫博物馆等。打造文化创意之都,统筹各类文化资源,结合全市近现代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完善广州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与文化设施,形成具有多元、包容、创新精神的文化创意广州。

(二)加强对岭南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展示和传承

3.构建覆盖全域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性立法和保护规划编制,构建由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多层次名城保护规划体系。

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紫线空间管制。依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按“整体保护原则”保护控制20.39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已经公布的 1 处历史文化名镇(番禺区沙湾镇)和 6 处历史文化名村(天河区珠村、萝岗区莲塘村、花都区塱头村、花都区高溪村、番禺区大岭村、潭山村),新划定的 23 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3片历史风貌区,整体保护上述历史地段的历史空间格局和风貌。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要求,2015 年底前分批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分批公布历史建筑名录,设置历史建筑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推进历史建筑保护的地方性立法。未来不断加强对全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普查和补查、特别是加强针对广大农村地区传统村落的普查,在普查基础上继续扩大对名镇、名村、街区、文物和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和范围。

4.***挖掘、重塑承载岭南文化的城市记忆

加强对集中体现岭南特色历史文化遗存的专项研究、保护和利用。充分挖掘和整理革命遗迹、工业遗产、骑楼、老街道、老民居、***、老地名、名人故居等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恢复和重塑广州城市记忆。开展城市记忆梳理和规划工作,设立统一的标识指引,并纳入城乡绿道等慢行休闲系统和旅游线路。各级文化、旅游、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和相关区政府等制定配套保护利用政策,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5.优化历史城区道路网

控制旧城区交通总量和需求增长,保护历史城区风貌,遵循《历史城区的道路网络优化策略规划(2010-2020)》,实现对历史城区的交通服务功能。规划利用历史街巷加大历史城区支路网的密度,以现有街巷的走向和宽度为准规划城市支路,控制历史街道的建筑高度优化街道空间尺度。计划2015年底前实现对历史城区不同功能划分划定限制保护区、引导改善区、行人优先区、步行区及步行网络、绿色交通走廊核心区等区域,实施不同的交通管理政策。

6.倡导文化先导的“三旧”改造

“三旧”改造中应当严格落实《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广州市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纲要》的要求,切实保障公共利益、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根据全市“三旧”改造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明确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价值、保护利用措施,鼓励采取原址原地保护,严格控制“保护性迁建”等措施。加大普查、研究、挖掘工业遗产、传统村镇的历史文化遗存和***文化传统;鼓励凸显岭南特色的更新改造方案,探索以文化保护为主题的综合整治模式。

7.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督机制

2013年底前列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近代和现代岭南建筑、园林精品的重点保护名录。2015 年底前建立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保护名录、保护规划、保护成果等动态信息。定期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挖掘、利用情况评价等工作,提出加强保护、防控破坏的对策措施。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日常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岭南特色的城市设计

8.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引导形成多元化城市风貌

对城市不同区域科学制定差异化的发展目标和管理手段,加强重点地区全过程城市设计,引导形成多样性的城市风貌。

对历史城区、历史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风貌区等体现岭南特色的重要地区,制定有针对性地保护规划技术指引和岭南特色城市设计控制要求,对区域内建筑工程的立面、体量、风格、色彩等应当与周边建筑、生态、人文等环境相协调;对区域内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设计包括户外广告、保留树木、屋顶绿化、建筑小品、城市景观照明、街道家具等方面进行***的审查。

新区和重点功能区的城市设计应传承岭南文化务实、包容、开放的精神内涵,强调地域性、时代性、文化性。岭南特色城市设计遵循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地方特色与时代特点相和谐的原则开展,着力营造具新时代岭南特色的广州新貌。

9.以重点功能区为示范,加强岭南特色的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贯穿城乡规划建设各阶段。重要地块宜遵循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地方特色与时代特点相和谐的原则开展城市设计。研究在集约节约用地的背景下,通过城市设计体现岭南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景观文化特色的途径和规划控制要求,强化岭南特色城市风貌,打造“花城、水城、绿城”生态城市样板区。

以“一区二城三中心”为示范,以六个重点功能区为重要载体,通过岭南特色的城市设计,对影响重点功能区城市意象的景观通道、城市节点、城市地标、滨水地带等主要要素进行岭南特色重点设计,力促 5 年内建设一批展示岭南文化的新时代城市名片和代表性岭南建筑、园林精品。

(四)实施岭南特色绿色建筑精品战略

10.继承与弘扬传统岭南建筑设计精华

倡导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学习和传承岭南建筑因地制宜、与自然环境、气候特征有机融合的精髓,关注本土的历史文脉和传统文化,将传统岭南建筑的空间体系进行立体化地运用,并吸收当代先进的建筑设计理念,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创造出适应岭南气候特点,具有岭南文化内涵、反映时代特征的现代建筑,体现地方传统和文化价值。

11. 大力倡导符合岭南气候特征的绿色建筑设计

提倡在绿色建筑设计中运用岭南建筑的空间组织方式,达到通风降温、遮风避雨、遮阳隔热的被动式节能效果。建筑设计鼓励就地取材,发扬岭南建筑粗材精用、低材高用等传统手法,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健康、适用、***、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建筑。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研究,深化推进传统岭南建筑设计精华在绿色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12.完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发展岭南建筑和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

为促进实现岭南特色城市风貌和发展绿色建筑,细化针对城市重要景观控制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等主要展示岭南特色城市风貌区域内的建筑管理,通过制定刚性管理手段,加快推进岭南建筑设计理念在新建项目中的应用。

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对符合城市设计原则改善城市风貌和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措施,研究制定我市对建筑单体设计中采用岭南特色的空间、技术以及实施绿色建筑,不纳入容积率计算的面积认定等奖励办法,激发和调动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五)促进岭南特色城市环境和园林设计

13.促进岭南特色园林与城市空间的融合

创造具有岭南特色的自然生态和城市景观效果,加强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变“平面绿化”为“立体绿化”。做到“两个融合”:一是促进园林与城市空间环境的融合,通过园林绿地在城市中点、线、面的合理分布,及适应南方炎热多雨气候的园林绿地设计,创造宜居的生态型城市空间环境,达到“城在园中、园在城中”。二是促进园林与建筑空间的融合,弘扬岭南园林内外空间互相渗透,开敞自由,以取得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效果,形成宜人的小环境。

14.景观规划管理精细化

重要地区编制街区景观规划,并将街区景观规划内容纳入具体项目审批的过程中,成为景观评价的分析基础和审批依据。细化绿地、广场、公园和其他开敞空间等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对户外广告、保留树木、屋顶绿化、建筑小品、城市景观照明、街道家具等方面均提出具有岭南特色及相关内容的规划控制要求。

划定城市标志性建筑工程、城市重要地区、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慢行空间为重点景观管理区域,应当加强岭南特色的环境设计,符合岭南气候、环境和人文特色,设置绿化、建筑小品、休息座椅、广场灯及夜景照明系统等配套设施。

15. 鼓励岭南特色园林在公共空间的运用园林设计适应

亚热带炎热多雨的气候条件,鼓励采用乡土树种作为造园植物的主体,适地适树,继承岭南园林工艺的优良传统和以人为本、崇尚节约之风,就地取材,低材高用、粗材精用、精材巧用,发展探索地域风格,体现凸显四季长绿、繁花如云的南国风貌。

计划2012年底前,出台制定园林植物、工艺、用材推荐名录,列举如行道树种、庭荫树种、配景树种等的8项常用树种、3项常用灌木地被,为今后园林设计提供岭南特色植物栽种和景观用材、造园工艺的发展方向,学习和传承地方工艺的传统价值。

(六)引领岭南村落保护与乡土建筑文化复兴

16.落实古村落保护工作

加强古村落普查工作,不断加大我市古村落保护对象。彰显古村落历史文化及岭南特色的民俗文化,抓紧开展抢救性的保护修缮,加强修复性的整治措施,包括规划梳理河涌水系、开展历史建筑综合整治、实现雨污分流、三线下地、优化功能布局、增加公共配套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等,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品质和文化价值。争取于2015年底前,建设一批岭南古村落保护性整治改造典范和古村落旅游开发的亮点工程。

17.加强村庄现状摸查和编制岭南特色的村民住宅图集

加强传统村庄及村庄中的历史建筑的现状摸查造册工作,对于有保护价值的建档,明确责任,分级保护。分类引导村庄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农村新社区,编制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的,符合不同地域具体要求的村民住宅建设图集。

18.编制融合岭南底蕴的美丽乡村示范性村庄规划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凸显乡村功能形态和岭南乡土文化特色,引领美丽乡村建设。计划 2012 年底前,在全市 各区、县级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6个示范村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和建设指引,研究涵括岭南特色产业发展、历史建筑修缮、特色村民住宅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农村建设的代表性问题,总结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在此基础上,以区(县级市)为主体,推进全市美丽乡村村庄规划修编工作,在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村庄规划修编工作。

(七)加强城市文化品牌的宣传与推广

19.建立多渠道的宣传推广平台和市民教育宣传

为使岭南文化“传承真,弘扬好,走出去”,充分利用电视传媒、网络科技、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海内外历史文化名城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推广岭南文化。

加大城市文化品牌的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培育全市市民自豪感、凝聚力,尤其是青少年了解和珍视丰厚的岭南文化遗产,并积极参加岭南文化保护和传承的事业中。

(八)加强行业指导和人才队伍建设

20.研究制定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指南性文件

总结传统岭南建筑文化的精神实质和近现代***规划建筑师的创新实践,诠释岭南建筑与岭南文化的密切关系,提出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的指南性要求,以指导规划建筑设计工作者的创作和引导规划建设管理工作。2012年12月前发布《广州市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指南》。

21.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历史文化方面的专家库和数据库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的监督、审议水平,定期吸纳在历史文化方面、岭南建筑设计和造园艺术颇有研究的专家到专家库中,充实两会专家库。建立保护历史文化项目的设计单位库和施工单位库,加强资料积累和数据库建设,逐步完善技术标准、加强专业培训,培育高水平的历史文化保护综合性、专业化团队。

22. 大规模开展岭南建筑文化和绿色建筑专项培训

用半年时间,对全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大规模专项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科学的课程设置和讲授,实施规范化的培训管理制度,打造一个广州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传播先进建筑文化,营造城市和建筑设计新风尚,促进创建绿色低碳广州,为广州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智库支撑和创新力量。培训采用以下五种方式:(一)专题讲座与专家授课;(二)岭南特色设计与绿色节能工程现场观摩活动;(三)***建筑工程作品展;(四)“广州建筑文化与绿色发展”网上专栏;(五)近现代***岭南建筑作品深度展与巡展。

四、其他

(一)本指导性意见与《广州市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及建筑设计指南》互为补充。

(二)本意见的对象为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相关城乡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机构,城市规划、建筑及园林设计单位。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 州  市  规 划  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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